聖經中的女性:是神聖的典範,還是沉默的財產?今日信徒的掙扎與反思
文: 林茂國@性神學社製作組
對於許多基督徒而言,聖經是信仰的基石,是上帝話語的啟示。然而,當我們,特別是女性,翻開這本古老的典籍時,常常會陷入一種深刻的掙扎。我們讀到上帝「照著自己的形像造男造女」,感受到那份原始的平等與尊嚴;但我們也讀到女性被命令順服丈夫,被視為次等,甚至在許多重要的歷史敘事中被抹去名字。
這不禁讓我們反覆詰問:聖經中的女性地位,究竟是神聖的命定,還是特定時空下的文化烙印?作為今日的信徒,我們應如何面對這些充滿張力的文本,是全盤接受,還是批判性地繼承?這趟探尋之旅,既是對歷史的審視,更是對信仰深度的叩問。
一、伊甸園之後:從神聖創造到父權框架
創世記第一章以其莊嚴的宣告,描繪了人類被造的平等圖景:「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,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。」這裡強調的是生物性別的自然差異,而非社會地位的高低。然而,緊接著的第二、三章,伊甸園的故事,卻引入了「性別」(gender)這一文化概念,並為後世的父權結構奠定了神學基礎。
夏娃受蛇的誘惑,吃了分辨善惡樹的果子,並分享給了亞當。當上帝的審判降臨時,對女性的懲罰除了生育的痛苦,還有一句影響了後世千年的話:「你必戀慕你丈夫;你丈夫必管轄你。」(創 3:16)這節經文,常被解讀為女性從屬於男性的「神聖命令」,開啟了聖經世界中普遍的父權範式。
在這個「父系家庭」(house of the father)為基本單位的社會裡,家族譜系通過男性追溯,財產由長子繼承。因此,在創世記冗長的家譜中,我們看到的是「亞當活到一百三十歲,生了一個兒子……給他起名叫塞特」,而女性,如同那些非長子的男性一樣,往往被隱沒在「又生兒養女」的模糊描述中。即便她們在故事中扮演了關鍵角色,也常常是匿名的——挪亞的妻子、羅得的妻子、耶弗他的女兒、參孫的母親……她們彷彿只是男性故事中的功能性配角。
這種從屬地位,不僅體現在家庭結構中,更赤裸裸地體現在其社會價值上。利未記中一段關於許願後贖還人口的律法,為不同年齡和性別的人定了價。令人心驚的是,從一個月大的嬰兒到六十歲以上的老人,每一個年齡段的女性,其「贖價」都遠低於同齡的男性。例如,一個正值青壯年的男子值五十舍客勒,而女子只值三十舍客勒。這種價值上的差異,無情地揭示了女性在古代以色列社會中被視為次等甚至劣等的現實。
二、誰的女兒?誰的財產?——女性的物化處境
在父權社會的邏輯下,女性更像是一種財產,其所有權首先屬於父親,婚後則轉移給丈夫。撒拉稱亞伯拉罕為「我主」,這個詞在希伯來文中與「主人」或「所有者」同源,暗示了丈夫對妻子的所有權關係。新約的彼得前書甚至引用此例,勸勉妻子們要順服丈夫,效法撒拉。
父親對女兒擁有近乎絕對的處置權。出埃及記中的一條律法令人不寒而慄:若有人賣女兒為奴,她不能像男奴那樣在服役七年後自由離去。買下她的主人可以將她指定給自己或自己的兒子為妻。雖然律法對主人提出了一些保障性的要求,但整個交易的核心,是女兒作為父親的財產被合法地出售。
婚姻,在某種程度上,與這種奴隸買賣並無二致。一個男人若要娶妻,必須向女方的父親支付一筆「聘金」(bride-price)。申命記的律法規定,若一個男人引誘了未訂婚的處女,他必須支付聘金並娶她為妻;即便女方的父親不願將女兒嫁給他,他也必須支付等同於處女聘金的價銀。這背後的邏輯是:女兒的貞潔是父親的財產,一旦受損,父親便有權要求經濟賠償。
在這樣一個將女性物化的體系中,最悲慘的莫過於失去男性保護的女性,特別是寡婦。聖經中反覆提及要關懷「孤兒寡婦」,正因為他們是父權社會中最脆弱無助的群體。「孤兒」在當時的定義,是指失去了父親的孩子,即便母親尚在。這再次印證了,唯有男性家長才是家庭真正的保護者。以利亞與耶穌拯救寡婦和其獨子的故事,以及路得為了自己和婆婆拿俄米的生存,勇敢地向波阿斯「求婚」,都深刻地揭示了女性在沒有男性依靠時所面臨的生存困境。
三、耶弗他的女兒:一場無人譴責的獻祭悲劇
聖經中,沒有哪個故事比「耶弗他的女兒」更能體現女性在父權宗教下的悲劇性。耶弗他,一位因私生子身份被家族驅逐的草莽英雄,在國家危難之際被重新請回擔任軍事領袖。為了確保戰勝亞捫人,他向耶和華許下一個輕率的誓言:若得勝歸來,必將「最先從我家門出來迎接我的人」獻為燔祭。
戰爭勝利了,當耶弗他凱旋回家時,出來歡慶迎接他的,是他唯一的孩子——他那無名的女兒。耶弗他撕裂衣服,悲痛萬分,但他認為自己「已經向耶和華開口,不能返回」。
更令人心碎的是,他的女兒完全接受了這個命運。她沒有質疑,沒有反抗,只提出一個請求:「求你准我兩個月,與同伴在山上,好為我終為處女而哀哭。」兩個月後,她回到父親那裡,耶弗他「照所許的願向她行了」。
整個故事中,最恐怖的不是人祭本身(聖經多處譴責人祭),而是敘事者的沉默。沒有神聖的介入,沒有像以撒的故事那樣有羔羊可以替代,更沒有對耶弗他行為的任何譴責。相反,後來的聖經傳統中,耶弗他依然與摩西、大衛等偉人並列,被尊為以色列的英雄。他那無名的女兒,則成了一個順從的、無聲的犧牲品,她的悲劇被輕描淡寫地總結為一個紀念儀式——以色列的女子每年為她哀哭四天。她的生命,她的悲傷,甚至她對自己「終為處女」的哀悼(因為未能完成作為女人的首要職責——生育),都成了父權英雄史詩下一個無足輕重的註腳。
四、從生育到守貞:被定義的女性價值
耶弗他女兒的悲劇,也折射出希伯來聖經(舊約)中對女性價值的核心定義:生育。一個女人最大的價值在於為丈夫生兒育女,傳宗接代。因此,「終為處女」是一種遺憾,一種不圓滿。「沒有丈夫的處女感到悲傷」,因為她們未能實現自己作為女人的天職。在舊約中,我們找不到任何對終身獨身的正面評價。
然而,到了新約時期,尤其是在使徒保羅的教導中,這一價值觀發生了巨大的轉變。保羅本人終身未婚,他明確表示:「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……倘若自己禁止不住,就可以嫁娶。與其慾火攻心,倒不如嫁娶為妙。」(林前 7:7-9)在他看來,婚姻只是為了管理性慾而採取的次等選擇,而獨身守貞,才能全然地「為主的事掛慮,想怎樣叫主喜悅」。
這種對獨身的推崇,部分源於早期基督徒對「主必快來」的末世觀。保羅認為,既然「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」,那麼嫁娶之事便只會帶來不必要的掛慮。啟示錄中,那十四萬四千名得救贖的男性,其標誌之一就是他們「未曾沾染婦女,他們原是童身」。(啟 14:4)
保羅的觀點,在後來的基督教歷史中產生了深遠且負面的影響,尤其是在天主教會。神職人員被要求獨身,而童貞聖女,特別是聖母馬利亞,被推向了極高的位置。關於馬利亞「永遠童貞」的教義,強調她不僅在受孕時,甚至在生產時和生產後都保持著童貞,這進一步強化了基督教中對「性」的負面態度,並將女性的價值與她們的身體和性經驗割裂開來。
五、權力的例外:夾縫中閃爍的女性之光
在聖經這部由男性書寫和主導的宏大敘事中,女性的權力常常是隱晦的、派生的,或被視為例外。
女先知與智慧婦人:聖經中確實記載了幾位被稱為「女先知」的女性,如米利暗、底波拉、戶勒大。她們在特定歷史時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。此外,還有一些無名的「智慧婦人」,如提哥亞的婦人和亞比拉的婦人,她們憑藉自己的聰明才智,在關鍵時刻影響了國家大事。然而,這些女性的存在,更像是沙漠中的綠洲,稀有而珍貴。她們的智慧和能力,大多仍在父權體系允許的範圍內運作,服務於男性主導的政治目標。
女王與太后:在君主制時期,一些女性如耶洗別和亞他利雅,曾一度掌握了極大的權力。但她們的權力源於她們作為王后或太后的身份,並且聖經作者對她們大多持負面評價,常將她們與引進異教崇拜聯繫在一起,最終都不得善終。
早期教會的女性領袖:新約中,我們也看到了一些女性在早期教會中扮演重要角色的零星記載。保羅在書信中問候了非比(Phoebe, 一位女執事和教會的贊助人)、友妮亞(Junia, 一位「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」女性,其名字在很長一段時間裡被男性譯者誤譯為男性名字「猶尼亞」Junias),以及呂底亞(Lydia)、百基拉(Priscilla)等許多在家中主持教會聚會的女性。這讓一些早期女性主義學者相信,在基督教的最初幾十年裡,曾存在一個男女相對平等的「黃金時代」。
然而,更晚近的「後女性主義」學者則提出了更為審慎的看法。她們認為,這些女性領袖或許只是曇花一現的例外。保羅雖然在加拉太書中寫下了「不分猶太人、希利尼人,自主的、為奴的,或男或女,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」這樣的豪言壯語,但在他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,卻又明確地命令「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……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」。後來的教牧書信,更是藉保羅之名,系統性地壓制女性的權威:「我不許女人講道,也不許她轄管男人,只要沉靜。」
結論:超越字句的捆綁,回歸基督的愛
那麼,面對這樣一本充滿父權偏見的聖經,我們該何去何從?
答案或許不在於試圖「漂白」或「無視」這些令人不安的文本,而是勇敢地承認它們的存在,並將其置於它們所屬的歷史文化背景中去理解。聖經並非一本超越時空的「天書」,它的作者們,雖然被認為受聖靈啟示,但他們依然是活在特定時空下的、有其局限性的人。他們所記錄的,反映了當時的社會結構和價值觀。
2009年,美國前總統吉米·卡特宣布脫離他所屬了六十多年的美南浸信會。原因在於,該宗派堅持聖經中關於女性應順服男性的教導,並以此為由禁止女性擔任牧師。卡特總統在他的聲明中寫道,他認為這種做法「更多地源於時代和地域——以及男性領袖們維護自身影響力的決心——而非永恆的真理。」
卡特的抉擇,為我們提供了一條充滿勇氣與智慧的出路。他並非否定聖經的權威,而是在訴諸一個更高的原則——一個貫穿聖經始末,並在耶穌基督的生命中達到頂峰的原則:那就是無條件的愛、公義以及對每一個體生命尊嚴的肯定。
耶穌本人在世時,就常常挑戰當時僵化的宗教和社會規條。他與撒馬利亞婦人對話,他允許女人用香膏洗他的腳,他醫治被視為不潔的血漏婦人。在他的跟隨者中,始終有一群忠心的女性,她們在他被釘十字架時沒有四散逃跑,並在復活日的清晨,成為第一批見證空墳墓的「使徒中的使徒」。
因此,作為今日的信徒,我們的任務不是去捍衛那些為父權制度背書的零散經文,而是要去效法基督,辨別並活出那超越字句的、解放性的福音核心。承認聖經的父權偏見,不是為了拋棄聖經,而是為了更深刻、更誠實地擁抱我們的信仰。唯有如此,我們才能真正宣稱,在基督裡,我們所信靠的,是一位不分男女、珍視每一個靈魂的上帝。
